01

EU261 何时适用

  • 欧盟境内航班,无论承运航空公司是否为欧盟航司。
  • 从欧盟飞往非欧盟国家的航班,无论承运航司为何。
  • 从欧盟以外抵达欧盟且由欧盟航司运营的航班;规则亦延伸至欧洲经济区,并通常涵盖瑞士。
02

延误、取消与拒绝登机

  • 抵达最终目的地延误至少 3 小时:若并非特殊情况导致,可能获得定额赔偿。
  • 取消:可要求退款或改签并获得照顾;若起飞前不足 14 天才通知,除特定改签时限例外外,可能有赔偿。
  • 非自愿拒绝登机:按时办理手续且证件有效时,通常可获赔偿、退款或改签及照顾。
  • 按航程距离,出发延误达到 2、3 或 4 小时后可获照顾;延误至少 5 小时且决定不出行时还可要求退款。
  • 欧盟于 2026 年 7 月通过修订法规,但目前尚未适用;其将在《欧盟官方公报》公布后 12 个月零 20 天开始适用。
快速了解

EU261 参考赔偿表

航程距离抵达延误/事件每位乘客金额
不超过 1,500 公里3 小时以上、取消或拒绝登机€250
欧盟内超过 1,500 公里;其他 1,500–3,500 公里3 小时以上、取消或拒绝登机€400
其他超过 3,500 公里的航班3–4 小时€300(可能减半)
其他超过 3,500 公里的航班4 小时以上、取消或拒绝登机€600
03

可能不支付定额赔偿的情况

  • 即使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仍无法避免的特殊情况,例如恶劣天气、空管决定、政治不稳定或安全风险。
  • 根据欧盟指引,多数日常技术故障及航司内部员工罢工一般不属于特殊情况。
  • 即使特殊情况免除了定额赔偿,照顾、改签或退款义务仍可能继续适用。
官方依据

欧盟官方乘客权益指引

信息参考,并非法律意见

规则可能变化,结果取决于实际承运航司、行程、通知时间、原因及证据。本指南仅为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;索赔前请核对最新官方来源。